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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通知

时间:2016年06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nongye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枣强县、故城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201622号)和全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的关键之举。各有关县要认真学习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牢牢抓住政策机遇,全力争取列入今年试点。市财政局、扶贫办要加强与省对口联系,协助做好工作。各贫困县要根据相关要求,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财政、扶贫、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统筹整合中的各类具体问题。

二要狠抓落实,做好规划衔接。各贫困县要充分发挥资金统筹整合的主体作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编制符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的脱贫攻坚规划。要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结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抓紧明确年度脱贫任务,细化年度扶贫项目,做到底数清楚、项目精准。结合多年扶贫项目实施效果,明确资金投入最佳切入点,充分利用统筹整合资金的有利条件,以规划引导项目,以项目引领投入,编制出切实可行的统筹整合方案,确保各项整合资金方案接地气,出实效。

三要积极争取,增加扶贫投入。随着整合力度加大,项目审批权下放,各项政策进一步松绑,各贫困县资金使用将更加灵活,更能助力扶贫攻坚。各有关县要把争取上级资金作为头等大事,并把资金争取情况和基础设施投入情况列为对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脱贫出列与经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整合涉农资金助力脱贫攻坚与争取资金助力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切实增加对扶贫县投入基础上,将各项投入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要按照财政涉农资金的原分配渠道积极协助贫困县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争取各类涉农专项资金,确保各类涉农资金用于贫困县的投入不断增加,增量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量;要根据中央、省、市明确的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确保按规定时间及时将资金下达到贫困县。

四要创新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各贫困县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扶贫、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试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