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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时间:2017年08月01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zhao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衡水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7〕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17年衡水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河北省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47号)要求,结合我市各有关部门职能职责,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市气象局为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市气象局负责全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任务的确定、分解、推进和绩效评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主要任务 
  1.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大力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防御中心人才和业务建设,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提供技术支撑。气象、住房城乡建设、能源、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水务、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做好专业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和管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责任人名录,强化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落实。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并明确责任人。推进气象信息员队伍融入式建设。
  2.推进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支撑和保障机制建设。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落实《衡水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气象防灾减灾2017年项目,各县市区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成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支撑作用。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成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站升级改造任务。建立气象观测设备维护维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精细到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双随机”执法检查,开展城乡规划及重大工程项目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建立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防雷检测技术服务长效运行机制。 
  3.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标准示范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探索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标准化气象灾害防御乡镇、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建设,为全面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提供典型示范。
  4.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效果。各级政府要依法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程度减轻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重大气象灾害责任性事故发生,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三)考评方式
  绩效考评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计分公式为:
  绩效考评综合得分=绩效考评指标得分+创新工作加分-核查监督扣分。
  1.绩效考评指标。按照各项指标内容、完成标准、权重系数及计算规则,对各地报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估,及时向考核对象实时反馈评估结果,帮助其改进工作。
  2.创新工作。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中具有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经验与做法进行评价,并予以加分。
  3.督导核查。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和考评数据的真实性进行督导核查,对数据不实、虚报瞒报等情况予以扣分。   4.结果运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对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对发生重大气象灾害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责任。
   二、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7年6月底前)。制定衡水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考核对象要根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结合当地气象灾害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和承灾体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限、步骤和责任人。
  (二)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7月至11月)。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过程管理,适时进行检查督导。
  (三)自查自评阶段(2017年12月)。考核对象按照共性和自选指标考评要求,在报送月工作动态的基础上,对全年指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和综合上报,对未完成的指标任务,要采取有力措施抓紧完成。
  (四)统计汇总阶段(2018年1月)。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依据绩效考评指标完成情况,督导核查结果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全市和各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作出综合评估,对考核对象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保障措施 
  (一)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标准履职尽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认真落实考核指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三)资料完整数据准确。各县市区政府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全面反映本地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实绩,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数据和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
  (四)扩大交流提升水平。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加强工作交流,利用绩效管理技术和方法,依法推进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努力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附件:2017年衡水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
2017年衡水市气象防灾减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